格瑞斯集团有限公司创办于1983年。20年来,公司从一个只有8名员工,5000余元资金、年产值不足10万元的家庭手工作坊发展成为一家资产2.8亿元,年产皮鞋300余万双,年销售额超3亿元的集团企业。公司生产的格瑞斯牌皮鞋获国家免检产品,消费者信得过产品。公司通过ISO9001-2000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:2004环境体系认证,连续13年评为县“重合同守信用”单位,公司先后获丽水市“重合同守信用”单位,浙江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,浙江省质量诚信明星企业,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,连续8年被评为“AAA”级信用企业。自2001年度起连续6年均为丽水市企业50强,青田县纳税大户,浙江省非公经济“双文明”企业。
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信用经济,无论对企业还是对个人,诚信都是立身之本。个人以其信用进入消费领域,企业则以信用赢得市场,缺乏诚信,企业就无法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立足。诚信是一种宝贵的资源,它直接关系到公司产品的市场销路、市场占有率、融资能力的大小直至企业的生死存亡。因此,公司领导十分重视诚信,提倡做诚信人,做诚信事,凡事都讲诚信。公司制定的质量方针“质量精、优服务、诚守信”就十分突出“诚信”,十分重视质量上的诚信。始终如一地重视质量教育的培训,从而使职工充分认识质量诚信的重要性,公司建立质量管理小组,严格按ISO9001-2000质量体系标准管理,严格遵循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,坚持从选料至产品出厂的层层把关,一环紧扣一环,决不让不合格的半成品进入下道工序,决不让不合格产品出厂。公司坚持每月一次质量会议,对质量工作进行周密研究,制订措施,奖优罚劣,优胜劣汰,确保产品质量。同时,公司配置了剥离、屈挠、耐磨、勾心刚度等一整套检测设备,以确保原料进库及产品出厂的内在质量,决不允许不合格产品注入市场,保证公司皮鞋的质量诚信。保证格瑞斯皮鞋的品牌地位。
国家免检产品,也是高质量、高信誉度、高市场占有率、高经济效益的集中体现。实施名牌战略,关键是坚持以人为本。公司历来就认定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,是企业大厦的基石,是兴业之本,是企业的生命。“产品源于人品”,因此,公司聘请有管理经验又专业技术的人才担任公司领导,通过“派出去,请进来”的办法对员工进行培育训练。在用人的原则上,公司坚持“能者上、平者让、庸者下、唯才唯德是用”的原则,专业水平高、敬业精神好、工作能力强的普通员工都可以走上领导岗位,摒弃了一切“任人唯亲”的用人陋习,全方位地体现了用人问题上的诚信原则。
公司的经营活动都严格做到依法办事,招用的员工都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办事,公司保证员工的工资按时发放,从不拖欠,并按规定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及雇主责任保险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依法签订了合同。在合同管理上突出“预防为主”,注重“规范运行”,建立了“统一管理、归口审查、分级审批、各负其责”的管理方法,严把重要关口,加大了重大合同的审查力度。几年来公司合同的签约率均在90%发上,合同履约率达到98%,近三年没有发生合同纠纷。公司连续13年评为县“重合同守信用”单位,近三年评为丽水市“重合同守信用”单位。公司产品不欺诈、不假冒,产品一律实行“三包”并严格按“三包”规定办理。三年来,公司产品无投诉。公司严格照章纳税及借贷,无偷漏税行为。2001年起连续6年被评为青田县纳税大户。
今后,公司决心再接再厉、更上一层楼,进一步加强信用建设,继续坚持以人为本,内抓管理、外树开象,坚持质量兴业、信誉至上的经营原则,开拓、求实、创新、努力开创格瑞斯公司诚信、辉煌的新篇章。